我国的书法有什么?
现在人们说的“书法”,其实是个现代概念,是西学东渐之后的事,在传统中国并没有这个词汇和概念。 《说文解字》里提到“书”的概念有四种:书写、书信、书契(文字)、著作;提到“法”的概念也有四个:法律、法式、法则(规律)、写法。
我们日常所说的“笔法”“篆法”“草法”这些概念,都是近代才有的,古代人很少这么讲。所以现代人一谈“书法”,就必谈“笔法和墨法",就是受到了西方美学的影响,把艺术分成造型艺术和文字艺术的类属,然后又把中国的造型艺术归入画这一大类中(比如八大山人、齐白石这些被划归到国画范畴里的艺术家),而中国的汉字又与西方的字母完全不同,无法套用同一种分类体系。于是就把书法从绘画中划分出来,当作一个独立的门类来研究和发展了。
我小时候学毛笔字的时候,老师教我们是按古代的套路来的——先教你怎么拿笔、怎么运笔、什么字形用什么写法,再给你一个单字的字帖让你照着描红——这种训练方法是从楷书开始的。后来学了行书、草书,也是按照古人的套路来学的。到了大学以后,我才了解到,原来还有一种叫做“美术字”的东西,还有所谓的“结构”“排布”之说……但是我已经不会写了。
这就是我在传统中国的经历。现在的年轻人已经很难有机会像我们这样接受古来传统的教学了。他们从小接触的就是西学东渐之后的“书法课”——学习钢笔字的同时,还要学习各种美术字体;上学后又要学习电脑打字,学习五笔、拼音等输入发。虽然有些人仍然会拿毛笔写字,但已不是书法的范畴了。
因此,对于今天的中国人来说,书法这个词的含义,早已不同于古时了。它更多指的是古代的书家们创造的汉字审美形态——“如何写好一个字”这件事本身并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