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中国陪了多少银两?
1935年,国民党政府以法币收回白银二十余亿两,到1948年末,法币发行量达260万亿元。1948年底,国民政府把国库中的黄金、白银全部运到台湾,共计136吨(折合美金2亿美元)。 这些数字是很夸张的。因为从晚清开始到民国,我国每年出口鸦片的收入就有上亿元;抗战中,我国的铁矿等战略资源被掠夺,仅东北一个省就被抢走了7亿吨铁矿石和7千万吨煤,价值合人民币七八百亿元;此外还有日本侵占我北方四省(辽、吉、黑、绥)和热河后抢走的8万吨钢和1.7亿吨矿石等等,这些财产加在一起远超过136吨黄金的价值了。
当然这些都是国家财产损失,还不算民众遭受的荼毒。1933年至1945年间,日军在中国掳掠的钢铁、煤炭、有色金属及化工原料等,价值高达60多亿美元。 而据不完全统计,抗日战争期间国民党军队损失兵力约为400万人,战死、病故和被俘的军官约19万人,士兵381万余人;被日军俘虏后处决或病死的有8.4万人,失踪6.04万人; 因“剿共”、监禁或被胁迫参加伪满政权而死亡的不计其数。
另外,在清末民初,由于战乱和自然灾害等原因,全国有几百种货物价格暴涨,有的上涨几倍甚至上百倍,如粮食、棉花、煤炭最便宜的时候每担只卖几十文钱,而抗战胜利时天津大米市价竟高达200元/担。因此当时有人说:“国穷民贫,已入赤贫之列”“若将本世纪中国的各种灾难折算成金钱来计算,则每一中国人平均所失之财物约计有三四万美元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