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年封有收藏价值吗?
1984年,我家收到了一封特别的“拜年信”,是一纸短笺,发信人只有“涛”、“莉”两个字。 “涛”是当时我在北京某银行工作时的领导,“莉”是我的同事兼好友。 这封信的落款只写了“谨致以崇高的敬礼!”和发信日期 1984.2.13,没有其他任何个人信息。收信地址是我家当时住处的门牌号码。 因为没有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这应该是一场匿名邮件的往来。
时隔三月后,又收到了第二封信。同样只有“涛”、“莉”二字,但多了一句问候:“春节快乐!” 这次信件的落款多了发信单位的公章,显示此信出自我工作过的单位。 同时,落款还多了两个签名,一个“刘炳坤”(我的直接领导)和一个“周德明”(银行负责人),两人均为当时的银行高级主管。
再过了四个月,我收到第三封信了,依然是“涛”、“莉”二字。 这封信没有落款,也没有发出单位和个人的署名信息。但内容却变长了不少,出现了完整的姓名和称谓——“敬爱的:‘刘炳坤’、‘周德明’、‘李忠辉’(我的同事)及亲爱的人们……” 同时,这封信对三个月前发给我的那两封信进行了回复,表示对我的关心,并祝我好运。
这三封信的来去,在时间上的巧合,以及内容上的暗含深意,让我一直对此颇感疑惑。 在我职业生涯中,只收到过这稀有的三封信。
最近突然想起这件事,上网查了一下。发现当年我和同事们收到的信,竟然是全国各地政府机关和央企给“人民来信”的复函。这些复函由中共中央办公厅于1983年5月发布,内容提及: 对于群众写给中央的领导同志和群众组织的信,由于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通常不能一一答复。为了便于群众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推动问题的解决,自今年起,凡群众来信,除个别涉及党、政、军关键性问题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等应直接立案查处的外,原则上均转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
经过查询《人民日报》报道,了解到当年的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是给“人民来信”复函的。 而民营企业家和文艺界人士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许多建议,则采用另一样的方式——由中央办公厅将信件交中直机关团委或直属机关党委办理。 这些信函最后都通过普通邮寄送达收报人手中,并在上面盖有“内部文件”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