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片有收藏价值吗?
先放结论,唱片是有收藏价值的。 原因如下: 第一,它是音乐传播的一种媒介,这种传播具有即时性(与电影、电视相比),而它又是现场传播的唯一存在形态,因此它的每一次播出(播放)都具有时效性,能够被收录到唱片里的作品都是经过严格筛选的精品;第二,随着数码技术的应用,录音录制的载体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以往唱片业依靠技术手段对声音进行再制作的时代已经过去,现在所有的声音都是以数字代码的形式存在,其真实度是完全可以保证的;第三,唱片业作为文化产业的一部分,其发展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当前互联网流媒体音乐的免费公享性质给传统唱片公司带来的冲击令人触目惊心,拥有124年历史的世界第一大唱片公司索尼音乐娱乐(Sony Music Entertainment)在2015年6月18日公布了截至3月31日的第一季度财报,财报显示该公司净亏损7.4亿美元(相当于人民币49亿元),创下自1968年开始公布季度收入以来最大亏损纪录。同时公布的还有旗下四大业务部门(古典、流行、新金曲和音像制品)的业绩报告,报告显示在流媒体音乐盛行的背景下这些部门无一不亏损,其中古典和流媒体(SMEI)分别亏了7500万美元和8000万美元。
为了扭转不断下滑的颓势,各大唱片公司纷纷使出浑身解数,其中华纳(Warner) 唱片公司在2014年推出了新的专辑发行计划——先行发售单曲随后再发行完整专辑,这一计策确实收到了一定效果,至少从销售数据上看是这样。然而对于广大的听众来说他们更喜欢的是那种一听整个专辑都能够沉浸其中的享受,而不是听着听着发现中间夹杂着几张没听过的单曲。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传统的唱片销售模式实际上已经遭到了用户的抛弃。 既然传统的唱片产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为什么还要花费巨资保存那些早已过世的艺人的遗作呢?
我个人认为,首先,音乐作为一种精神产品是与物质产品截然不同的,它无法以量化的指标来评估其价值,我们听到一首喜爱的歌曲时往往愿意花大钱去购买正版CD或是下载正版歌曲,正因为如此一些没有实力推出好作品的歌手或乐队就利用现有的盗版环境大肆捞钱,而一旦这种猖獗的现象受到了遏制他们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失,所以说音乐是具有公益性的一面;其次,虽然目前各国都在大力倡导版权理念,但是传统的著作权保护已经在互联网的冲击下陷入僵局,如何有效地打击侵权盗版成为当前音乐界面临的共同难题,因此法律保护的滞后也是导致唱片公司不惜投入重金保留过期唱片原因的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