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300万是多少人民币?
1962年的300万人民币,相当于现在的多少呢? 首先,我们得确定钱袋子里的钱是否足够。为了便于计算,我们用当年国民政府的法币来表示他的300万元,也就是300亿。(注:当时的银元与人民币的兑换率是1:4)。
其次,我们来了解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其购买力如何。根据《剑桥经济史》中有关金本位制下的货币流通速度的论述来看,一国的货币发行量如果以年为单位来计算的话,那么它的流通速度应该接近2.5。300亿这个数额的货币,按照当时的情况来说,大概可以维持一年的消费。 如果仅仅用这些货币去买生活必需品的话,一年下来,可能真的就不值多少钱了。毕竟当时中国的国力还不强,通货膨胀还是比较严重的,这些钱估计还不够买米和面的。
不过,人们当时并没有那么多的钱,国府也不是发钱了事。当时的钱实际上是黄金或者白银的符号,人们需要把这种金属换成实际的金子或银子,才能变成现实的钱财,用来购买生活用品。而能拿出来消费的,其实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大部分是被囤积起来,或者是投入到再生产过程中去。在30年代中期之后,国府虽然财政吃紧,但是并不担心没有钱花。因为有很多办法可以让家底变得“丰厚”一些。 比如说增加货币发行,这样尽管你手里的钱没有变多,但是你手里的纸币能换回来的东西却比以前少了;或者说增加税收,同样是你手上的钱没变,但是国家可以用这笔钱来做其他的事情,反正最后都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总之,对于国府而言,300万的货币并不是很多,应该够用的,甚至可以说是绰绰有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