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书法创作?
书法创作的定义,我试着用逻辑学里的“定义”来表述一下: 所谓书法的创作就是运用书体书写文字的一种艺术行为,包括两个部分的内容:一是书写的作品(或称作品的形式)二是所书写的文本内容。 一、关于形式的问题:1.书法作品的格式是什么?这个问题其实很好解答,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见到的书法作品,一般分为两种规格,一种叫横幅也叫横卷,一种是对联也叫中堂;至于尺幅的大小,没有限制但一般来说是越大的越好比如三尺立轴或者四尺斗方的。再小一些的就是扇面以及手卷了。2.书法作品的章法如何安排?答:这个和写诗一样,需要考虑平仄对仗等基本规律。3.书法作品中字体的排列顺序是怎样的?答:从左至右从上到下。4.一幅完整的书法作品由几部分组成?答:由落款与印章两部分组成。5.落款的文字有什么讲究?答:在正文结束的下一行位置,空两字或三字的距离落上作者的名号,名号可用“姓名”、 “姓名尊衔”、“斋馆名称”等其中一种形式构成。如果是古代文人,则多用本名加身份;如果为当代人,最好将名字冠以尊衔以示尊重例如“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席”等。落款的文字宜短不宜长,且应言简意赅。6.怎样确定印章的位置?答:一般在落款的下方正中处盖印,若印章较多,可左右各半也可居左或者居右。
二、 关于内容和形式的关系的问题:从历史上来看,有大量的经典书法理论著作都谈到过这个问题,这里我举几个例子说明一下:清代书法家汪汲说:“古人作书,大抵分功三段:作字之初,先谋布局;既成之后,复思题跋;及至成篇,然后用笔著字。”清代书法家刘熙载也说:“结字因时相传,字不可执为一格;题咏随事而宜 ,诗不可执为一调”,这二人的说法虽然各有侧重但他们都认为两者应该协调统一而不是割裂开来的。 三、最后讲一点,我们所说的书法创作主要是指毛笔书法的创作,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硬笔书法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所以作为当代书法工作者来说,除了掌握传统的毛笔技法之外还要学习一些硬笔技法这样才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