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什么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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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一般指书法艺术,是中国汉字特有的艺术形式,它伴随着汉字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并发展。 说到“书”,《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书,篆也;从聿——象人之形,持刀杖而书矣”。也就是说,在甲骨文时期人们使用刀笔写在简册或龟甲、兽骨上的文字称为篆,篆就是书的最初的意思了。后来,随着时代的变迁,字体的演变及书写工具的改变,对这种用毛笔写在纸或帛上的汉字,我们称之为书法,并产生了各种流派和风格。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还把“书”进一步细分为6种:书,记事者也;曰之著於竹帛谓之书。言者,谈说之属;识者,知训之言;传寄於言而为笺传。今本作“记”,当是因俗省写。 六书中,“象形”“会意”“转注”“假借"四种都是“建类谋疑”之法,属于“理性思维范畴”(参见黄简先生《书法自学手册》),这里暂且不表。 就“指事”“象形”“谐声”三种而言: 象形是指根据事物的形状描绘其形象而形成的一种造字法,譬如马、牛、日等; “象形”一词最早见于《易·系辞》:“书者,如也。如其志,如其言,虽不欲然,奚避焉?”又《礼记·经解》亦云:‘温柔敦厚,诗教也。” 可见古人是把诗歌与“象形”联系在一起,这与我们现在欣赏古代楷书或小篆那种“端庄秀丽”的风格很相契合(但古人在创造“象形”字体时往往只是注重字形而不大关注笔画的流畅度); 而“谐声”则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取声部相同的两个字构成一个词以表示一个意思,另一个则是要区分不同意义的同音字的方法。因此,“谐声”也是建立在“理义结合”之上的一门学问,比如木+口=困,水+木=沐等等 (以上两种方法可参阅王镛先生的著作《书法教程》第二版),不过对于初学者来说没必要深究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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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镶”字是错的,正确的应该是“章”“盖”或者“钤”。 因为古代用墨汁写作品的人并不多,而以印章的形式来署名则非常普遍——文人往往都有几十枚、百多枚的印章,他们会在自己的作品中盖上各种名号的印章作为题识(或称“款”);比如米芾的《苕溪诗》中有数枚印章,他本人就刻有40余方印;文征明也有数十枚印章,他在《真赏集·序》中提到的印章就是30多个…… 这些印章的作用是什么?作用是确认作品的作者以及表明其身份地位。

在明清时期,一些大儒学者为了表示自己对某事的重视会专门雕刻一枚特殊的印章加以标识;这种手法和今天人们使用图章的手法是一样的,都是将图章盖在重要的地方以示郑重其事。 但也有一些书家不是把文字印章直接用在作品上,而是另外制作一块长方形木牌,然后在上面写上文字,再压平放在书法作品上的做法称之为“压口”或者说“压角”。这种做法也类似于今天的电脑软件里对文本进行“加粗”的功能键。这样做是为了便于阅读者识别作者的姓名,同时也为了增加书画作品的观赏性和收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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