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什么镶?
书法,一般指书法艺术,是中国汉字特有的艺术形式,它伴随着汉字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并发展。 说到“书”,《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书,篆也;从聿——象人之形,持刀杖而书矣”。也就是说,在甲骨文时期人们使用刀笔写在简册或龟甲、兽骨上的文字称为篆,篆就是书的最初的意思了。后来,随着时代的变迁,字体的演变及书写工具的改变,对这种用毛笔写在纸或帛上的汉字,我们称之为书法,并产生了各种流派和风格。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还把“书”进一步细分为6种:书,记事者也;曰之著於竹帛谓之书。言者,谈说之属;识者,知训之言;传寄於言而为笺传。今本作“记”,当是因俗省写。 六书中,“象形”“会意”“转注”“假借"四种都是“建类谋疑”之法,属于“理性思维范畴”(参见黄简先生《书法自学手册》),这里暂且不表。 就“指事”“象形”“谐声”三种而言: 象形是指根据事物的形状描绘其形象而形成的一种造字法,譬如马、牛、日等; “象形”一词最早见于《易·系辞》:“书者,如也。如其志,如其言,虽不欲然,奚避焉?”又《礼记·经解》亦云:‘温柔敦厚,诗教也。” 可见古人是把诗歌与“象形”联系在一起,这与我们现在欣赏古代楷书或小篆那种“端庄秀丽”的风格很相契合(但古人在创造“象形”字体时往往只是注重字形而不大关注笔画的流畅度); 而“谐声”则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取声部相同的两个字构成一个词以表示一个意思,另一个则是要区分不同意义的同音字的方法。因此,“谐声”也是建立在“理义结合”之上的一门学问,比如木+口=困,水+木=沐等等 (以上两种方法可参阅王镛先生的著作《书法教程》第二版),不过对于初学者来说没必要深究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