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浙江省怎么定名?
清代浙江省的行政区域发生了多次变迁。清初沿袭明制,浙江省下设1府3直隶州5州36县。其中,1府为杭州府,3直隶州为衢州、处州、金华州,5州为宁波府、绍兴府、台州、温州、湖州。1661年(康熙十年),改杭州府为杭州钱塘道,领杭、嘉、湖三府及宁、绍、台3州;改金华府为金华严州道,领金、衢、严三府及温、处2州。
1667年(康熙十六年),置处州府,领4县。1722年(雍正元年)析浙江东北部沿海部分地区置奉化(治今浙江鄞县)设台湾隶属。1723年(雍正元年)升定海厅为定海直隶厅,直隶浙江布政使司。1734年(雍正十二年)升绍兴府为绍兴道,改杭州钱塘、金华严州2道为杭嘉、金衢2道,升太平、宁海、仙居、平阳4县为州,降淳安、兰溪、常山3州为县,浙江遂成3道、3直隶厅、3直隶州、11府56县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