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纸币的流通到哪年之?
1948年12月,法币停止流通;1949年上半年,金圆券开始发行并成为法定货币,但在实际流通中,一直贯穿整个人民政权时期(1950年到1957年),只不过在1953年之后由于人民币的发行和流通逐渐占据上风,其价值逐渐衰减直至最终退出。 至于银元、铜元等金属铸币的发行与流通,那就更久远,从晚清就开始了。不过在此之后,这些硬通货的发行主体和流通范围逐渐受到限制,到国民政府统治后期已经形同虚设。
在解放前夕,国民党政府为了填补财政赤字,准备用发行金钞来代替黄金、白银对外贸易。为此,国民党政府于1948年6月公布了《金钞发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决定发行金钞。但是,由于当时国内物资匮乏,物价上涨迅猛,任何商品都不可能以货易货的方式与别人交换东西,所以这种金钞实际上是不能兑现的,与纸钞无异。
只是人们习惯上将这种金钞称为“金圆券”而已。 据相关史料记载,当时的金圆券分为两种,一种是面值金的单位是"圆",一种的面值单位的"角"。 "圆"币为金质,直径约1.4cm,重1g,成色60%; "角"币为银质,成色90%,厚度0.8mm,每个"角"币重2g。 这两种硬币的设计都很精致,上面刻有麦穗、花纹等纹饰,但印制的数量都非常少,仅"园"币就只印制了5万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