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套料琉璃有价值吗?
从工艺上来看,这种器物应该是由玻璃原料先吹制成型,然后在炉中加热形成釉面,之后再冷却成型。由于玻璃的熔点和软化点都很高(高温色液的黏性很大,不容易流动),所以这种方法能够实现“二次烧制”的可能性不大。那么这些图案是事先刻好的版,还是吹制的时候形成的呢?我觉得前者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因为后者的难度比较大,即使能做出类似的效果,成本上也很难接受。
其次,从材质上来看,这应该是一种西域特色的材料。新疆地区很早就有生产玻璃的能力,而且多用于制作装饰品和器皿。比较典型的如西汉时期匈奴人的手镯,以及唐朝时阿斯塔纳遗址出土的各种小件的彩色玻璃珠子;但那种像块状琥珀的玛瑙雕件我还是第一次见。虽然这里面的成分和结构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鉴定(比如微量元素之类的),但是毕竟有“西域风格”这个前提在,所以它应该是西北地区的一种特色玻璃制品。
最后,从年代上来看,这个件的制造时代应该在乾隆晚期或者道光早期。因为乾隆中期以后,宫中造办处已经不再使用绿料来制作首饰了,而这件东西通身碧绿,没有任何杂质,所以它的出处应该不在造办处范围以内。至于道咸之后,虽然宫廷仍有此类用品的需要,但是玻璃业已经衰落,不可能再提供如此成型的作品。
这个东西应该不是民窑产品,因为它所体现出的设计和技艺都不是民间可以做到的。个人估计它是来自某一个现已不存在的官办玻璃厂的成品或半成品。 这种东西,现在收藏界习惯称之为“套料”,属于玻璃中的杂项。由于其材质特殊,加工工艺复杂、生产成本较高,所以它比同类玉器的价格要稍微高一些(同等数量级)。但是由于其艺术价值相对较弱,所以通常也不会是高得离谱的那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