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玉文化中有哪些玉石?
我们常说的"中国文化",实际上是指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文化体系,这一文化体系中,儒、道、佛诸家都各自形成了自身独特的价值观和审美观。 在《礼记•聘仪》中记载了这样一段话:"君无见敬焉,无以予人;大夫无见爱焉,无以畜人。"意思是说,国君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而随意赏赐于人,大夫不可因自己的好恶而笼络人心。
这种观点后来演化成为儒家所推崇的“君子比德于玉”的说法,所谓的“玉之十一德”就是君子的11种美德。
其实,所谓“玉之十一德”不过是儒家中人根据自己的需要而赋予玉器的一些人文意义而已。 《礼记•曲礼上》云:"天子佩白玉,诸侯佩玄纁",这里所说的"玄纁"也就是今天所说的"朱碧相兼色(或称"间色")",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色彩,即今天的化学颜色中所谓的"间色",如橄榄绿与奶黄。
按照周代的礼仪规定,天子的玉佩用一块质地均匀的白色玉料制成,用黑色锦带悬于胸前;诸侯所佩的玉佩则以玄纁两种颜色相间而成。 到了春秋晚期,玉器的形制逐渐固定下来,玉璧、玉琮、玉圭、玉璋、玉琥等器类流行沿用至今。而各种玉器上的纹饰也渐趋一致,比如所有玉器上都有一圈凸起的弦纹作为器表的纹饰(玉璧上还常饰以12道弦纹,称为"十二龙谷纹")、玉琮、玉圭、玉璋等器物的内外常有阴刻的线条,这些线纹或为直纹或是斜纹,或是十字交叉状。
玉文化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玉礼制、玉德、玉饰、玉医、玉民等多个方面。我国玉文化经过四五千年的历史积淀博大精深,从帝王到平民的生活中处处都体现出浓郁的玉文化色彩。封建帝王、大臣、将领和文人学士的服饰和佩饰、玉玺,玉佩、玉杯以及其它许多实用的玉器上都体现出玉文化的内容和思想。
玉,石之美者。历史上关于玉的解释很多。在我国古代,不仅对玉十分珍爱,而且很早就注意研究玉器。如《诗经》和《尚书》中已有玉字。《尔雅•释玉》列举了15种玉器名称。汉代经学大师郑玄注《周礼》和《仪礼》时对玉器也有许多论述,还考订玉制的瑞器是古代不同等级的贵族在祭祀时所用的。汉代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玉下了一个概括的定义:“玉,石之美,有五德。”还解释了五德的含义。历代许多学者对玉都有论述。
在我国,玉与帝王有着极深的关系。玉玺、玉佩是帝王的专用物品,如《春秋左传》中就记载了用圭和璧祭祀天地、社稷、先祖、山川。皇帝所用的玉有玺、宝、敕、册、符、节、瑞圭、镇圭、朝圭等。
玉文化中玉的德行是玉文化最为重要的内容。玉有五德、九德、十一德,或更多的德行,历来表述不一。玉德是玉文化的核心内容,儒家将玉的自然属性比附人的社会属性,以玉德规范人的言行,以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稳定社会秩序。玉德是衡量人的道德规范的最高标准。玉的德行在人们心目中是完美无疵的。古人甚至将国家的政令也称为“玉律”、“玉烛”、“玉科”,对道德高尚的人赞为“瑜不掩玉”、“折节为玉”,甚至人名也有以玉命名的,以表达人们的美好愿望。如屈原为表现自己的高洁品行,文中多次以玉自喻。
在传统文化中,玉与金(金属)相对,为贵重之物,所谓金玉良言、金科玉律。金玉二字连用,构成新词,有黄金美玉之意。成语“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表示事物华而不实;“玉不琢,不成器”表示人才培养。
玉文化与中华其它传统文化一样,随着时代的变迁而逐渐失去固有的活力,为新思想所代替。旧玉文化所提倡的忠孝节义等传统道德规范,被新玉文化所倡导的平等、民主的价值观念和思想意识所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