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队调动谁签字?
1,师级以上单位作战,须中央军委批准; 2,旅级单位作战,由战区(原大军区)级单位批准; 3,团级及以下单位作战,一般由师(旅)级单位批准。 有例外情况吗?当然有! 《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例》规定:
1,战略导弹部队实施远程精确打击任务,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2,战役支援部队在战役、战斗中的火力配系和战术配合,由所属军兵种按现行的有关规定具体确定并组织实施。 什么是战役支援部队? 通常指直属军委、战区的工程建筑部队、军事交通部队等,这些部队执行的是工程保障任务,不直接参与一线作战,但他们的任务完成情况直接关系着作战行动的成败,因此也需要上级司令部予以高度关注。
举个例子更直观: 某部执行筑堤任务,需要向河床开凿几条隧道。根据计划,施工将在15天内完成。然而,第7天的时候,战场形势发生了变化,需要将工兵迅速调回,投入新的战斗中——那么原先的施工便只能暂停。
这时候如果事先没有授权,要召回正在施工的工地,就需要军委主席亲自点头了。 但现实中真的会出现这种情况吗? 也很可能。 举个现实一点的例子:80年代两山轮战中,老山前线战况激烈,后方负责补给运输的士兵却经历了“千难万险”。
因为越北地区地质复杂多岩、道路崎岖难行,运送补给的汽车常常在山区出现故障。而抢修器材的工程兵又要尽快完成任务,不能影响前方的战斗,所以常常在极端恶劣的环境下昼夜苦干。
后来,还是因为前方告急,急需抽调一批工程兵奔赴老山阵地参加防御战斗,才使抢修车辆的任务得已暂时放下。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尽管战时情况千变万化,但按照条令条例办事,是可以做到从容应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