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不是必须落款?
谢邀~ 首先,我觉得这个问题问得不够清晰。 因为在书法创作中,“落款”只是其中一种常见的形式。
以我的理解呢,书法的形式主要有四种:
1.作品正文
2.作品落款、盖章
3.作品留白处题诗或作记(也就是题主所说的落款)
4.作品引首和引首章 那么对于第一种作品正文来讲呢,很多情况下是不需要落款的,比如你练习楷书正书的时候,你的目的就是为了把字写好,这时你就不需要在作品的结尾写上自己的名字了,不然反而会让整张作品看起来很累赘;再比如你练习草书时,如果你是为了欣赏草书的造型之美或者是学习草法的技巧,这时也是不需要落款的。而当我们进行书法创作,比如参加比赛或是展览时,为了区分别人的作品,这时候就需要给作品落款盖章留名了~
第二、三类我就不多说了吧哈哈。接下来我们重点说说第四类——作品引首和引首章~ 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在行书的章法结构里是有一些空白的,这些空白可以由作者自己处理一下,比如题上诗词、作一句小序等等...或者也可以不处理让它们空着。 而如果题主想在这些空白处留下自己的姓名的话就可以用到引首啦!
当然如果题主不喜欢这样的处理方式也是可以省略掉引首和印章的哦! 最后附上我最近写的几幅书法作品,希望对你能有帮助哦^_^ (๑′ᴗ‵๑)I Lᵒᵛᵉᵧₒ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