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记是什么?
“书法记”是王冬龄教授在1985年提出来的,当时他的想法是用音乐的方式去写书法、去创作,用一种比较自由的形式来打破当时的艺术圈子的束缚,让书法从殿堂里走出来,进入更多人的视线和生活中。因此就有了一个概念叫做“书法的音乐性”。 实际上我们现在看到的许多艺术作品都可以被称之为“艺术品”或说是“作品”——比如雕塑、装置艺术等等,这些艺术作品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它们的可观赏性和可把玩性;而书法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艺术门类——它的主要呈现方式还是纸张上的字,除了极少数的篆刻外(这里暂且不算),大多数书法爱好者们关注的还是书法作品本身的美观程度。 但这样下来就出现一个问题了:书法作为一个纯视觉的艺术表现形式,它是怎么与听觉产生关联的呢?这个声音又该是如何影响到人们对这件作品的看法呢? “书法记”的概念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 王老师认为,一件好的艺术作品应该是能够同时满足人们视觉和听觉需求的,那么,既然书法本身不能够很好地达到这一点的话,是不是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实现这一目标呢?这就是他创立“书法记”的初衷。
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书法的声音化”成为了一种潮流。大家开始尝试着用更加多元化的形式去表现传统的艺术语言,以此来达到一个新的突破点。但不管怎么样,“书法记”的概念一直都没有被忘记过。 而且王老师也一直在不断地进行着自己的探索和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比如说前段时间他推出的《千字文》就是采用传统大字的形式配上爵士乐进行表演的。这种创新的方式不仅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传统艺术的思考——“为什么爵士乐不能成为书法的一部分呢?或者说,爵士乐为什么不能作为汉字的一种书写方式呢?”——我想这也是王老师创立“书法记”的初衷所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