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书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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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的书法,大气磅礴! 他的书法特点:

1、“雄浑”与“潇洒”的统一 从整体看,毛体字给人以一种气势雄壮的美感;从局部看,每笔每画又写得那么洒脱自如。这种统一体现了他那博大雄健的胸怀和乐观向上的气质。在创作中,他不是以技巧、功力、老练为上,而是以情感、气度、激情为美。因此形成了他独有的风格——“雄浑”与“潇洒”的统一。

2、“法度”与“自然”的完美 “法度”是技巧、规律。“自然”是天性、个性。只有将两者结合才能创造出完美的艺术形象来。毛主席的书法作品,就很好地实现了这个目的——既合乎法度文体现出自我的天性和追求。如他运笔时刚中有柔,纵中有敛,快慢相间,收放自如的特点就是很好的例证。

3、“神采”与“形体”并重 “神采”是指作品所蕴涵的感情色彩、思想内涵以及创作者的气质风度等;而“形体”则是指作品的结构布局、点画技巧等等。历史上许多著名的书法家都是重此轻彼,从而影响到他们的作品不能很好地融为一体,给人留下有失均衡之感。然而毛体的成功之处在于他将两者的关系处理得相当好。正如他所言:“既要讲形质,又要讲神采。”这使他的作品达到了形神兼备、气象万千的地步。

4、“法古”与“出新”的统一 学习古人是为了创新,创新必须建立在古人的基础上。所以,毛体书法也遵循了这个原理——既有对古人用笔用墨的继承和发扬,也有对自己创造方法的实践和发展。他在《论书诗》里写道:“古帖清逸,心不知手;书明知意,而忘形似可矣。”可见他对“法古”与“出新”关系的深刻理解。也正是有了这样的认识才使他最终创作出独步天下的毛体字来……

5、“和谐”与自然 的交融 对毛泽东来讲,他最喜爱的颜色当然是红,但他并不拘泥于红色,还常常运用其他颜色进行互补调和。如在《长征谣》一诗中他用黑色书写了主题词及正文中的主要文字,然后用红色点缀其中的部分标点符号和大段诗行间的小标题。这样黑红相间的文字看上去协调美观而不失活泼灵动。同时他也很注意在作品中适当留白(空白),使之产生意境深远而又韵味无穷之美感。另外他还善于借用一些传统的艺术形式来进行装饰美化。例如“草书”就是一种非常适宜做此用途的艺术形式之一啊!

总之,无论什么字体,都要做到“和谐”与自然 的交融,才能成为真正的佳作. 6、“内容”与“形式”的契合 在毛体书法作品中,我们不但能欣赏到其精湛的技艺,还能感受到其中蕴含着的思想感情和精神风貌。这就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兼艺术家带给我们的精神财富———“内容”与“形式”的契合所带来的强大吸引力。它使我们不仅感受到美的享受而且还启迪我们去思考人生的真谛…

7、“传统”“现代”的融合 一个书法家的成功离不开他对传统的学习和对当代潮流的把握。同样一个人要想取得成功也必须具有这样的素质方可获得成功! 毛体书法正是这样一个集传统与现代于一身的伟大作品.纵观古今多少文人雅士都在孜孜不倦地研究这一艺术瑰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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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学的是毛体,后来工作后又练了柳公权、王羲之等字体。我的老师跟我说,毛的字好在哪里呢?在于他的字有灵气,笔锋里都含有一股气,他用的毛笔不是那种用墨汁泡过的圆珠笔芯粗的那种,而是很细的狼毫,所以写出来的字就非常的灵动,不像其他书法家写的字那么死板,像砖块一样厚重。 当然这是很多年前的记忆,现在的毛字可能也跟以前不一样了,不过他的书艺还是值得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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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在青年时代就酷爱书法,尤喜魏碑和章草。他一生钟爱法书名画,悉心研究,勤奋操练,以自然为纸,以岁月为笔,融百家之长,集众家之优,形成了独步天下、不拘一格、豪气纵横、气贯长虹、极具艺术魅力和人格魅力的“毛体”,开一代书风,令世人瞩目叹服,被誉为“古今第一草书”。他的书法艺术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点化自然,笔墨流畅,气势磅礴,雄放豪迈,具有撼人心魄的力量。毛泽东的书法,如风樯阵马,沉着痛快,雄浑豪放,洒脱飘逸,大气磅礴,浑然天成。写在纸上,铺开的恰似一幅宏伟壮阔的山水画卷映入眼帘;挂在墙上,气势犹如黄果树大瀑布飞流直下冲入耳际,观之,使人赏心悦目,心旷神怡;听之,震撼人心,荡气回肠,催人奋进。

二是笔走龙蛇,跌宕有姿,潇洒飘逸,狂放自由,有一种大将风度和人格魅力。他的字,龙飞凤舞,风流倜傥,落英缤纷,自由潇洒,一派仙风道骨,颇有“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文人风派和“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硬汉气概。读他的字,使人感受到的是一个大手笔,一个大手笔的气势,一个从文从政从军全能的人民领袖的风范与气度。透过那纵横恣肆、跌宕奔放、酣畅淋漓的龙飞凤舞的字幅,使人似乎聆听到了一个世纪最强音和历史惊涛骇浪的回响,依稀辨识了世纪伟人的睿智风采、雄才伟略和人格魅力。

三是融会贯通,兼收并蓄,新意迭出,自成一体,极具浓郁的美学特征和美学价值。毛主席的字,以“二王”为宗,旁涉魏晋南北朝的碑刻和汉代简书,融碑帖于一炉,转益多师,博采众长,转精各家,熔铸古今,将章草、今草、狂草和魏碑有机地相结合。他书法美学观念的核心是“求变”,变无止境,自成一家。他善于“贵易妙于理,晓悟生计巧”,“立意在先,创法在后”,“心手双畅”、“意与古会”,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继承。由于他博学多才,学古而不泥于古,“纵意所如,辄有所得”,“会意时佳”,“不衫不履”,“飘若浮云,矫若惊龙”,“神来之笔,妙不可言”,终使所书行、隶、草、篆交杂并用,不拘一格,风神跌宕,极富个性特征和审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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