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作品多字?
谢邀! 古人说“书法是艺术,又不是艺术”;也有人说“书画同源,书即画,画即书”;还有的人认为绘画、雕塑等属于空间艺术或时间艺术,而书法与篆刻则是线性艺术(linear art)。总之,书法在艺术门类中的位置及其与其他相关艺术的异同关系众说纷纭。我认为这些说法都是成立的,只是侧重点有异罢了! 先讲两个故事吧:
第一个故事出自《中国书法》杂志的一篇文章——《王羲之与刘宋王朝的恩恩怨怨及“书圣”称号之得失》。文章大意是这样的:南朝刘宋初期,宋武帝为了笼络士族,把王羲之父子的赏赐都加到当时的大臣谢晦身上:王羲之的赏赐折钱1千7百万,他儿子王凝之的赏赐折钱5百万,比当时的宰相还丰厚……此事引起朝中非议不断(可见魏晋门阀政治下的黑暗)。后来有人向宋武帝提出建议:以王羲之的才能和功绩来衡量,赏得确实太轻了;但以王凝之和谢晦的才能和功劳相比,赏得又有些太重了……“圣人”宋武帝听后笑而不语。 第二个故事则出自我最敬佩的一位老师兼朋友,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张颐武先生主编的书里。该书系由北大出版社2008年9月出版,我买的正版,书名《北大阅读文丛·大师讲堂:中国美学十五讲》。书中有一节叫《书法是什么?》,张教授从“什么是美”“为什么书法要成为‘艺术品’而非其他类型的作品”“怎样看待书法作为传统‘雅文化’的地位以及它对于当代文化的意义”这三个层面展开论述,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有关审美、文人趣味和文化传承等问题,其中还提到了一些有趣的典故:比如董其昌说过“笔笔有古人法度,便是今人”之类的话云云…
我觉得这两件事可以很好地说明一点:在古人的心目中,书法既不属于纯粹的艺术(因为它的技术含量相对较低且带有明显的实用性色彩)也不等同于纯粹的实用(因为它必须符合一定的书写规范及审美标准),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边缘化的人文载体——因此才出现了诸如“玩”字等词汇。 “书”者,“心画也”——这既是说书法具有表达作者思想感情的作用,又是强调书写者的精神内涵对作品的影响之大。所以,古人才会发出这样感慨:书家的心性如何,直接体现在他的笔下;书法家的人格如何,也能从中窥见一斑儿啊~
再来说说书法和其他艺术的关系吧--在我看来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工具层,二是技法层,三是精神层。前两者很容易理解就不多说了,单说说第三个方面吧。 其实书法的精神和美术差不多,都是通过抽象的线条来表达内心的情感,只不过一个是平面一个是立体;不同的是虽然大家都用线条作画,但是不同的画家却能画出风格迥异、意境各殊的画卷来…这就好比学书法一样,大家所用的书写工具大体相同(除了篆隶草行楷五大书体以外还有一些小书体),但即便是同一个书家、同一幅作品,由于不同人的审美情趣不同,所表现出来的形态也是不一样的……这种种差异就是“个性”的体现呀! 以上是我的见解和建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