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为什么是艺术?
现在说书法是艺术品,但古代的书法其实是“术”的范畴,而现代把书法当为艺术品,其实是从西方美术理论移植过来的观念、术语。这跟书法在中国社会地位的变化有关。 古代的中国社会,书法主要作为一种实用技能存在的(从汉字起源讲,最初的文字就是象形和会意的符号,就是为了实用性)。所以中国古人对书法的研究很重视技法层面的锤炼,比如用笔用墨的学问,字形的结构布局等等都有详细的论述。这些技术层面的东西当然是一种“术”了。但这并不是说在古代中国的社会,书法就不是一种艺术形式了——恰恰相反,它是一种非常成熟的艺术形式。
那么书法在古代中国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呢? 从魏晋开始,文人们逐渐摆脱了汉朝官吏那种刚直不阿的性格气质,转而追求一种清新脱俗的文艺范来标榜人格魅力。其中以“竹林七贤”为代表的一批士大夫们,就经常聚在一起喝酒作诗唱个曲什么的,同时他们也很注重自身的书法水平。于是他们的书风也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演进——东晋王羲之的行书,北魏魏碑,再到唐初的欧阳询和颜真卿的书体发展,以及晚年的柳公权的“柳体”;还有宋四家的苏轼、米芾、黄庭坚、蔡襄等名家,元代赵孟頫的“赵体”,明朝的王羲之,清朝的“康乾三大家”——这些书体的出现和发展,使得书法这种艺术形式越来越完善。因此我们说在宋代以前,书法一直是作为一门艺术的存在的。但是到了宋代以后,书法的地位就开始慢慢下降了,主要是由于科举制度的改革造成的。明代以后,书法基本上就成为了一种个人修养或业余爱好。到了清王朝末年,整个社会的思想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尤其是受到西方列强的冲击后,中国人的文化自信受到了极大的动摇.在这样的环境下,书法自然也不能免俗,成为了一种附庸风雅的东西,不再被视为一种艺术形式(其实就算是在唐代或者以前,书法家们也很难通过卖字来赚钱养家糊口)…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们现在之所以会把书法视为一个艺术作品,也是与当代西方艺术思潮的影响脱不开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