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的书法?
谢邀。 这个问题很难用一两句话说明,所以我的答案可能会稍微有点碎和杂,欢迎指教。 如果要用几个词来定义书法的话—— 首先,书法是中国人创造的、特有的艺术形式;其次,它是一种视觉艺术,是一种抽象的造型艺术,与音乐等其他听觉艺术不同(虽然也有人尝试将书艺与音乐等听觉艺术相结合);第三,从书写工具来看,它又属于一种书写技术,因此又有书写技巧的属性;第四,它与中国的文化传统密切相关,同时又是中国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比如很多学者认为书画同源);第五,它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除了理论研究之外还需要大量的创作练习。
当然,这些定义都是针对中国书法而言,如果要把书法定义得更宽泛一些或者排除某些特殊情况的话,情况会有些不同。 那么接下来我就分几点来说明一下。 第一点,关于书法是“中国”特有的艺术形式这一点其实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不再赘述。 第二点,书法既然是造型艺术的一种,就必然具有造型的规律和要求,而抽象的造型在理论上来讲是有其共同的规律的。
比如康定斯基说“一切物体均由线条构成,色彩只是线条的面具而已。线条的本性是运动的本质,也是感觉的本质……颜色只起到线条的装饰作用或线条的某种外在特征的作用” [1] ——这是将线条看作运动,将色彩看作是线条的运动的外衣;再比如杜绍彭《篆书学言要》中说 “用笔之道即用笔之理,执笔运笔之法”[2]以及杨守敬《评顾仲方书法》中称张裕钊作字为 “其法以中锋为主,而辅之以侧锋” [3] ——这里提到了笔法、执笔法和运笔法。 从这几位艺术家的论述里我们可以看出,不管是国外的还是国内的艺术家都在强调艺术的共性,这也使得我们能够从普遍的艺术规律入手分析具体的艺术现象。 第三点,如上所说,任何一种艺术都有其自身的专业语言,书法也不例外。这种专业语言包括基本的技术要求和审美标准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后者可以称为“法”,前者可以称为“技”。
关于这两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可参考诸多名家对书法的论述,这里就不展开谈了。 第四点,这个很好理解了吧~ 中国文化中的很多东西都具有“文化认同”的意义,比如我们说京剧是中国戏曲的代表,国画是中国绘画的代表等等,同样书法是中国艺术的代表。 但是,正如上文所说的那样,所有的艺术都有自己的专业性语言,书法的语言主要是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来的营养,这就决定了它的风格样式必然是多样的。而且由于每个时代的风尚各有不同,加上作者个人喜好的差异等原因,我们经常会看到同一种字体在不同的时期呈现出不同的风貌的情形出现。
第五点,我想很多人应该都听过这么一句话——“书法是实用性与艺术性的结合体”。这句话很形象地说明了书法的两个面向之间的关系,也表明了作为一门实践性学科的书法的重要性。在教学方面还有一句名言叫“学书先学人”,说的就是书法家的人格气质对于书法作品的影响。不过这属于另一个话题了,此处不展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