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加三级什么意思?

容嵩容嵩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古代官职制度,加级不是晋级,加级用于品级较低的官员,通过考核成绩优异或立功,经过特别加恩之后,享受比本人实际品级高一、二级甚至三级(很少)的待遇。但本人的官阶没变,仍按原来的品级领取俸禄和银两。如某人原本是四品官员,加二级之后待遇等同于二品文官,但所领银两还是按四品所定数目发放。加级不是固定的,随时可取消,也可重新认定。

清代职官品级是根据官缺品级的实授而规定的,一般情况升迁是从低级升为高级,遇有降级处分,则由高级降为低级。加级则是低级官员取得优异成绩或立有战功而给予的特别加恩。加级不晋升本官的品级,只是在原品级上升级,作为升授官缺时优先晋级的依据。如五品官员加三级,虽仍领五品俸,而按二品官缺对待;七品官员加七级后可以按四品官缺对待。同治年间,对京内外各官实授加级人数曾作过限制,京官实授加三级不得超过一百五十员、京员候补加四级者不得超过七百五十员,外官实授加三级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员、外官候补加四级不得超过七百五十员,加七级不得超过四十五员。又对加级后降级、革职等人员规定补留级的数额。加级人员不能同时再得顶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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