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普通官员有花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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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翎是清代官员礼服的组成部分。清统治者为了强化等级制度,在官员的服饰方面作了严格的、周密的规制。翎子有花翎和蓝翎之分。花翎是用孔雀翎毛编织而成的,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眼”是由于孔雀翎上有呈翠绿色圆斑的“眼子”而得名。单眼、双眼又各分三蓝二红和三红二蓝两种。“单眼”只在左边。“三眼”花翎,即在二根孔雀翎上,缀一枚红宝石圆球,俗称“红顶子”。这种三眼花翎是亲王大臣所能享用的最高级翎饰。蓝翎用染成蓝色的鹖鸟(一种野鸡)翎毛制成,只有一根。花翎和蓝翎均需佩戴红绒球、银锤丸。

清代花翎在当时是一种表示等级制度的标志,不是随便配戴的。从皇子到七品文官、三品武官都有“用翎顶戴”的具体规定,非官员不能用花翎,严禁大臣之家和兵丁随便拿作把玩。在清政府的统治时期里,能够“赏戴”花翎或者“换戴”更高级花翎的官员为数极少。一般都要大臣保举、皇帝允准,在朝堂上举行隆重、庄严的“赐戴花翎”的仪式。比如,赏戴三眼花翎,是在乾清门前设黄案,行礼毕,再进内右门,在乾清宫宝座前再行礼,由内务总管将三眼花翎放在乾清门前黄案上,朝拜后,皇帝降旨让内务总管“传旨赐给某某花翎,外立行走”。皇帝又降旨后,臣工才能从黄案上取走花翎。皇帝“御赏”之“赏”字,就是由此而来。

在清代,丢失花翎是顶戴乌纱失去了“配对”,非常严重的损失,相当于被革职。比如张之洞在1900年义和团兴起的时候,正在进京请愿路过保定时丢失了花翎,急出了一场大病,后来还是皇帝念他的面子和功绩,特旨恩赐以从优佩戴双眼花翎后,才使张之洞“不胜感激涕零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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