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房契算文物吗?

淳于雯诚淳于雯诚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可以算文物。

文书,是我国古代社会传递文字信息的重要媒介,同时也是记载各种法律诉讼的主要凭证。在我国唐代以前,这种媒介主要是简牍。简牍,是用竹、木做成的片状物,其长度约为40厘米左右。它上面所书写的文字,主要有官府公文、私人信札、帐目、契约、合同等,它既可以用来传递信息,又可以用来书写文件。简牍的使用,在我国唐代之前曾长期流行。

从唐代开始,简牍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而一种名叫“纸”的物质代替了它的地位。纸,是一种由麻、草做成的纤维物,它的使用,既轻便,又经济。“纸”的使用,不仅使得书写更加方便,也使得传递信息更加快捷。纸出现以后,不仅广泛地应用于各种书写上,也应用到了各种契约和合同上。

明代的房契,内容就相当丰富,除“契约”、“红契”这类词语外,有的写着“房契”、“房业”、“契约书”字样,也有的写的是“屋契、永为典卖”,有的则是“立契约房契”。从“红契”这类文字来看,当时的房契,不仅具有法律文书的性质,而且还带有一些庆祝色彩,这从某种意义上讲,反映了封建社会后期对契约的重视程度在不断增强。而且“红契”这种表现形式,也体现了契约由简单、自由趋向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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