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结婚证在哪里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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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以前,办理离婚证需要带的东西有:户口簿原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书(A4规格)、结婚证。 2、2010年以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的程序是:申请——受理——审查——登记 办理离婚证的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因此现在办理离婚证只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还有结婚证。 但是有些地方可能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或者征信报告!

3、当事人如果丢失证件,可以先申请办理挂失补证手续,再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属于重婚,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法院应当宣告其婚姻无效并撤销发给本人的结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涉。

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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