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什么斌书法?
1.关于“法”,中国历来有笔法论、字法论的说法。笔法是指执笔、运笔的方式方法; 字法是对结字的结构法则的认识与掌握。从北宋时期开始就有“笔法易得而字法难求”的说法了。
2.“书法的法”是后人加给它的概念,并不是古人原话中包含的意思。 “书”本是一个动词,指书写、记述等,《说文解字》对“书”的解释为“箸也”“著也”(箸、著都是写的意思);“法”在古代有两个含义,一是法律之法,二是效法之意。因此古人说的“书”并不存在现代意义的“书法”的概念。现代意义上的“书法”的“法”也是后人对书法的抽象概括。但即便如此,对于“书法”的理解还是因人而异。王羲之说“夫书欲速则不能佳,须知用笔、折锋之法,乃能佳耳”;颜真卿认为书法“须存志于道,以质性差者为之”;苏东坡主张学书宜“自小楷入手”等等……他们对书法“法”的理解各有不同,但都明确提出了“法”的重要性——要学习书法就必须懂得一定的法则。这些观点都对后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到了近代,随着碑帖之争以及学者对汉字的研究,人们逐渐认识到汉字的结构是有一定规律的,并且这一规律是可以用来指导书写过程的。于是人们对“书法之‘法’的定义也就越来越清晰了——“用笔之道谓之笔法”。这是现代人普遍认可的一个“书法之法”定义。这个结论是在大量的考古发现、历代书法家的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得出的,应该说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普遍性,但是也不代表其他说法是错误的。毕竟每个人对“法”的理解是不同的。至于大家公认的这个“书法之法”是否全面或准确,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3.费先生本人并没有直接表述他对“书法之法”的看法,但他的不少论述中都涉及到这个问题。比如他曾经提到过王羲之在临池中悟到的笔法的秘密在于:“藏头护尾、力出其间”和“每见群贤,各有特点,不知笔意所在,故不能得妙”(大意如此),又曾批评某些人盲目迷信笔法理论,以至于“把一些没有实际意义的东西奉若神明”的观点。从这些论述中可以大致看出他的观点。当然,这只是我的理解,不一定就是费先生的本意。
4.题主提到的这几幅作品,除了第三幅外,第一幅和第二幅都有明显的行草书特征,第三幅虽然被归入楷书一类,但其风格却更接近于魏碑。我认为这样的归类应该比较合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