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术与书法作品的区别是什么?
你首先得搞清楚,什么是“书法”。 书法的范畴很广,通常人们说到的书法都是指的汉字书法。而汉字书法又分为很多种,有正书、行草等之分;有楷行隶草等之分。这些书体在书写的时候都有一定的法度。因此称为“书”“法”。所以“书法”可以解释为把文字按照一定法则书写出来的艺术作品。 而现在所说的书法比赛,则一般说的是比赛的作品是哪一种书体的作品。例如现在常说的“草书”,不是一种字体,而是一种书体的写法——草书的特点是用点画来代替象形字的笔画和结构。这种用笔方法就叫做草书,也叫“草法”或称“草字”。而楷书、隶书等等,也都是如此。我们说的某人的书体,主要就是指他的某一体式的特点,如王铎的行书,王羲之的小行草书等。 我们再来看一看,什么是艺术品呢? 艺术,是一种文化现象,它通过塑造形象的方式反映社会生活,表达审美情感,从而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摘自《美学概论》P4) 我以为,凡是用来进行艺术的创造的材料都叫艺术创作材料。例如画家使用的颜料就是艺术家创作的材料之一。雕塑家所使用的泥、木雕、石材、木材等都是创作的材料。音乐家用到的各种乐器也是创作材料。书法家的毛笔、墨汁、宣纸、砚台甚至纸张、颜料等都属于艺术创作材料的范围。
从上面可以看出,书法作为艺术创作的一种形式,它与艺术作品的界限应该是比较明确的了。 书法作为一种独立的门类艺术出现于汉代以后。汉魏之际的书法家钟繇提出以书述心,晋代的王羲之提倡以书入道,这说明了他们对书法本质的认识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他们主张的“书”已经不是日常所用的汉字那么简单,而是上升到精神层面上的东西了。
以上是我的粗浅认识,如果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还望大家不吝赐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