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王书法区别?
二王是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王献之的并称,在书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他们的书体称为“行书”或“今草”(又称“大草”)。关于他们的事迹及作品,历史上有很多记载和研究论著,这里只简单介绍一下他们二人的生平及其代表作。
王羲之(321年-379年),字逸少,出身于两汉以来的士族之家,曾任右军将军,世称“王右军”;他善于书法,精研历代名家之作,博采众家之长,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被后人尊为“书圣”。他的《兰亭集序》被称为“天下第一行书”;其正楷字如“玉”样温润,世称“玉版帖”;其行草书笔势潇洒飘逸,传世的代表作品有《乐毅论》、《黄庭经》等。 王献之(344年至386年),字子敬,书体亦与父不同,传世墨迹有《鸭头丸帖》和《中秋帖》两种,都是行书,后人将王珣和王献之合称“二王”。由于历史资料缺乏等原因,对王献之的评价不如其对王羲之的评价高。
王羲之晚年时,曾对自己的儿子王徽之说:“吾见汝父书,不如汝书。”而王献之则说:“人岂不仁,然君书何似父书?”意思是说别人难道就不是好人了吗,但是你的字怎么还不如你父亲的字呢!由此可见他们在后人的评价中是不相上下的。 在当时的社会里,上层社会的文人大多喜爱草书,因为这样可以用来写信,不必像以前那样还要用专门的篆字来书写了。到了西晋末年,一些草书家的字体越来越连在一起,难以辨认,便形成了“草隶”这种新字体,后来人们又把这种“草隶”叫做“章草”,以区别于汉简中的“草书”。东晋以后,章草逐渐失去了实用价值而被更为快捷方便、易于书写的今草所取代了,但今草中还保留了章草的一些笔法和结构特点。因此,王羲之的书法作品流传下来大多是楷书或者行书,而他的草书作品很少见到,只有《十七帖》等几篇篇章相对完整,但也不过几百个字而已。而王献之的草书就比较多见些。 以上是两位书法大师的大概情况及相关作品。至于二者谁主沉浮的问题,历来都有争论。据史书记载,他们父子二人曾经互相比赛过草书,结果不分胜负。其实,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那么从书法艺术的发展角度来看,这无疑是件好事啊,可见二人的水平相差并不远,否则就不会分不出胜负来了呀。另外,现在流传下来的很多所谓的“二王”的作品到底是不是他们自己写的至今也还是个谜。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我也不好做出什么结论。还是那句话吧:“学无止境”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