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花户是什么?
花户也称为庄头,是清政府对于“均徭里甲”制度的另一种称呼(更确切的讲,是“一条鞭法”改革后的产物)。
具体而言:清政府将一州一县划分为若干“里”,再将每一个“里”再划分为若干“甲”,甲的户长称为“甲长”,里、甲的上级官吏叫做“总小甲”、“总里”,而“花户”的职责(即管理均徭),是指花户负责收纳里、甲范围内徭役人等应该缴纳的代役银,再交给国家。
也就是说,花户是国家徭役向代役银转变的管理人。
需要说明的是,在清代初期,花户这一称呼在很多地区(比如湖北就有很多例子),是被广泛而使用的一种称呼,但随着清代后期“摊丁入亩”制度的全面实施,花户这一称呼逐渐在各地消失。在清代的后期,南方很多地区将这一管理制度称作“粮差户”、“粮甲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