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增的字价值在哪里?
对于书法不懂的朋友们来说,每当看见有人在议论某幅书法作品好或者是不好时,经常会把“字”与“书法”概念等同起来。好像只有那写出来带有飘逸神韵,或瘦或肥,或长或短,或方或圆的字才能称得上是书法。事实上,书法和写字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就像所有的画家都懂得作画的基本原理一样,绝大部分书法家也都知晓书法的基本构造和组成条件。这里所讲的书法的基本构造和组成条件指的就是,要把字写端正,应做到:一横平,竖直;二撇捺担,左右撑;三弯作钩,三角撑;四布白护黑,相互溶。
这些简单的条件,虽然看似不起眼,但却很神秘。特别是对于刚刚学习书法的人来说,更是难以理解其中的奥秘之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大多数初学书法的人,在写字的时候,第一个念头就是把自己的感情和心思全部依附在手的笔尖上,让笔尖不由自主地随心变幻,结果,有的人写出来的字歪歪斜斜,东倒西歪;有的人写出来的字虽然看似端正,但笔画却死气沉沉,毫无生机和韵律感;也有的人写出来的字生动活泼,神采飘逸,但总体看来字却缺少着规矩和法度。
写字与书法的区别在于,书法要求写出字来要美观,而写字只要求把字写正确写清楚,把所要表达的意思表达出来就可以了。书法是写字高层次的理想境界,是写字的艺术,是写字人所追求的最高目标,所以,我们平时看见那些书法家在写字的时候,总有一种随心所欲,气定神闲,挥洒自如,不紧不慢的感觉,正是因为他们在写字的时候,将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了字上,把字写活了,因而字仿佛也随之一块儿活了起来。
对于初学者来说,写书法并不是一味地追求书写的速度,更不是凭着一时兴致和情绪而随心所欲、任性妄为,一撮而就,写书法应当是有灵感的时候写,有兴致的时候写,把写书法当做是一种乐趣,平常心来对待,并长期坚持苦练,字终究会写好的,直到写出字来让观者看着舒服,看似美观,给人赏心悦目之感,那也就写成了书法。
那么字能被称作是书法,就应该对它有相当的规范和要求。这个要求就是,字要写得方正、端正、挺括、舒展,不能有歪歪斜斜,东倒西歪的情况出现,还要把字的神、韵、态、势充分地表达出来,不能写死字,更不能写软字,更不能写没有筋骨和骨气十足的字,最重要的是,不能写的满纸是墨而看不到一个字。
就一般情况下来讲,只有大书法家书写的作品才堪称是书法,因为大书法家们的书法,每一笔都写得恰到好处,笔笔管用,笔笔生辉,字与字之间相互呼应,顾盼生情,行与行之间错落有致,气脉连贯,首尾呼应,上下衔接,浑然天成,好像每一个字都有生命力似的,活灵活现。
大书法家的字之所以好,是因为他们写起来随意自然,毫不费力,但看上去却很费力,因为他们写的字都是恰到好处,把字写活了,所以,他们的字不仅体现了中国字的形美、意美、势美,更体现了中国美学的精神境界和高尚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