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七十一年1是哪年?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探讨,一是从年份的称谓上来理解,二是从历史事件来做参考。
先说称谓,我国自古以年至年划分为12个月,每个月有三个星期,这样的一年有366天,365天剩下一天废去不用,就是公元年前的时期。而距今1年以前或以后的时期称作前XX年或后XX年,这样,公元前1年就是我们说的战国时代,而后公元1年则是我们说的秦朝。而到了公元后,就是我们熟知的一百年前,也就是宋代,而后2000年到现在,我们称作改革开放后。依此类推,民国71年即是1982年,因为我们熟知的1912年创立的民国只有38年,所以,1982-38=1944。
再说历史事件,1944年,我们熟知的神池战斗、高邑战斗便发生过,而当时,正值日本侵华进行得激烈的时候,山西、河北很多地方都被日军占据。所以,我们可以大胆推测,1944年3月的这段时期,当时的新中华民国政府是处于抗战时期。这样,1944年3月,正当我们军队艰苦卓绝的抗战之际,在东京却发生了严重的宪兵队事件。日本军部对此震惊不已,遂将当时的日本宪兵司令官撤职,并严加审办。这次事件也就是历史上所称的“三·一九”宪兵队事件。
而事件的缘由则是,在1944年3月18日深夜,日本宪兵司令部突然以“进行间谍活动”的罪名,无故将中国流亡人员在东京的3名青年逮捕。3月19日,日本国民政府以“共谋暴动”的罪名,将这3名中国青年秘密杀害。此事件在东京爆发,民众纷纷集会,要求释放3名青年。这就是“三·一九”事件。
由于当时的中日战争已经进入了关键的时期,日本军部担心继续拖延会影响战争局势,影响天皇的“大东亚圣战”,故草草处理了这起事件。
当时,3名中国少年的遗体火化后,被抛尸到东京湾,这一暴行最终使日本天皇下旨镇压日本军部。同年10月,参与此事的4名日本军人在东京法庭获刑,这便是著名的“东京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