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套人民币是商品吗?
第四套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具有法律效力 (四)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 (五)人民币的单位为元,辅币单位为角、分。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人民币汇率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参考各国货币的汇率水平以及本国经济发展状况确定。 根据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发布有关经济金融信息,提供金融服务”。
根据此条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负有公布最新最全人民币数据的职责,包括各券别人民币库存量数据及发行量数据等。 同时第三十条还规定:“人民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货币地位,不再作为法定货币:(二)国家停止其流通。” 所以如果以后国家真的停止某一种人民币的流通,这些纸币只是不再作为法定货币了,而不是说这些纸币的价值没了。也就是说钱还是那个钱,只不过不能直接用来支付而已,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换成其他纸币或者硬币。
目前虽然第四套人民币已经退出市场,但是仍然合法有效,国家会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回收并将这些钱加入外汇储备中。 第四套人民币的设计者之一吴伯雄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这样解释他设计这一套人民币的主题思想—— “我设计的这套钞票,最明显的特点是既‘新’且‘旧’。‘新’是指主景采用了我国各地著名的古建筑和艺术品;‘旧’是指票面颜色主要采用古代的‘朱红’与‘淡黄’两种色彩,并保留了一部分传统的防伪措施。我希望能创造出一套古今交融的钞票。” 所以题主不用担心自己的钱变成了废纸或者被央行以极低的价格收购而导致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