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变伍拾个省是真的吗?
这是某音上最近很火的一个话题,其实这是假的! 我国最高立法级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是全国人大的执行机关。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省级政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或者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提出行政法规案,由总理签字并颁发命令予以公布。
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变为50个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但是,近年来,国家确实进行了一些省份的调整工作,比如撤销省会市和地区的设立地级市的行政建制,将省会市和地区行署所在地定为“区”,作为市中心城区的组成部分,实行城市化管理和体制改革。这就是之前所谓的“撤地设市”。
还有一些其他形式的省份调整,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让一些省份出现了“民族自治州”和“民族自治县”,而一些新设立的省级行政区也是存在的。 这都是基于现有法律下的合理合法行为。 而网上所谓的“改革方案”中涉及到“撤销省、自治区,设置50个省辖地级市”的内容就是无中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