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氓书法如何?
1、“文革”中,他曾为江青草拟一些批判文章以及给毛泽东起草对林彪等人的“批示”,如《评彭、罗、周反革命集团案》等。 2、在《关于李一氓同志有关材料》的附言中说: “我看了王光美同志转交的李一氓同志的信和附件,认为他写的检讨是认真的、有诚意的。他在‘三反’运动中的错误,是由于他对‘三反’运动的性质和意义认识不清楚造成的。从他的信中可以看出,他认识到自己的这个错误是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就认识到了并有所表示过的;但是,他没有及时向组织上提出更正错误的意见或报告。因此不能完全免除责任。我认为可以给他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不再追究了……” 李一氓于同年的8月9日写了《我的“五九声明”》,全文如下(只列出与本文有关的段落): 我向党和中央提出了申诉,但一直没有答复。今年六月,王光美同志来京时交给我一份批件,系毛主席对康生所提关于处理上海“三反”问题的报告的“批示”。这份文件说明了一切。它证明了我在“三反”运动中所犯的错误,完全是受康生在上海市发动的那次运动的错误的影响所造成的;也证明了我当时对“三反”斗争的性质和历史经验一无所知;更进一步说明我对一九四九年以来的政治运动都缺乏应有的警惕性——这是我在政治上长期幼稚的一个突出表现。
总之,我从一九五一年起直到“文化大革命”前,在反右运动中、在肃反工作中和在“三反”运动中都没有尽到负责和领导的责任,而是站在错误的方面。这些错误是事实,我应该受到相应的处分…… 我现在虽然年已古稀,但我对自己的历史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如果中央认为我有悔过自新的可能的话,那么我愿意接受必要的纪律处分,以弥补以往所犯错误所带来的后果。
3、据李一氓说,晚年他一直用毛笔写大字报,写得很快且工整。 他去世时享年94岁,其子女将遗书交给相关部门,里面写道:我不愿意被当做一个“老革命”看待,更不愿意被当作一个文物来看待。请把我当作一位普通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