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韵味有哪些?
我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那就是王羲之《兰亭集序》中的“信可乐也”之“乐”字和颜真卿《祭侄文稿》中第二个“而”字的用笔特点,它们都是左低右高,但所表达出来的情感意境却完全不同!
王羲之《兰亭集序》中“乐”字 颜真卿《祭侄文稿》中第二句第一个“而”字 我认为,这是有道理的、符合常理的。因为古人写字是有讲究的,即把笔放在哪里,就要写到哪里的道理(参见张怀瓘的墨法记功图诀)——王羲之的这个“乐”字是竖钩起笔于左上角,因此只能沿着笔画的方向运笔,不可能再回到左下角,如果这样下笔的话就违背了古人“笔在何处,就写到何处”的原则;颜真卿这个“而”字是横画从右边向左边行笔,按古人的原则,这必然导致右边的竖撇要向右上方提出来一部分,而不能象颜真卿那样全部落纸。之所以会这样,我认为是因为古代人作书的时候是用竹简或纸卷起来的,而不是我们现在的宣纸,他们的毛笔与古代的笔是有区别的……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对书法的理解而已。 至于怎样才算写得有韵味呢?恐怕就是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