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特点有什么?
一、实用与艺术的结合 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文字成为一种官方的符号系统而普及开来。随着文明的发展和人们精神需求的提高,作为表达思想交流感情的工具,文字从实用的功能中逐渐分离出来成为艺术的一种形式。 “书者舒也。”(钟繇《宣和书谱》)书写的过程就是舒展情绪抒发情感的过程;“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苏轼《书黄子思诗集后》)书品即人品。在实用性方面,文字是记录和交流思想的工具,是人类文明的载体之一,所以中国汉字又具有一种“记事之殊方异语也”(许慎《说文解字序》)的功能性特点——传播性。正是由于这种功能性特征的存在,中国的汉字成为一门独特的语言艺术,成为世界上唯一可以单独成篇成书的字体艺术。
二、变化中的统一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五十六个民族,不同的历史,不同的生活方式,创造了多样的文化。这些文化的交流融合形成了中华民族的文化。汉字的起源可追溯到距今七八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相传仓颉是黄帝时代的官吏,他观鸟兽虫鱼之迹创造文字,被尊为“造字圣人”“文祖”。事实上,汉字是由繁入简,不断改进和完善发展的一个过程,这个发展过程中有“仓颉造字”的故事传说,也有甲骨文的发现、小篆的统一、隶书、草隶、楷书、草书等的发展演变过程。但无论怎样发展,万变不离其宗,都是中国文字一脉相承的传承和发展。无论是篆、隶、楷,还是行、草,在结构上都是有规律可循的,都有相同的笔划基本形态和结构框架,只是表现方法不同罢了。这正像京剧里有生旦净末丑的不同角色之分,但又都同唱京戏一样,虽然各有千秋各擅胜场,却又是相互依存共同构成国粹京剧这一艺术形式的有机组成部分;虽然风格各异,但是都在统一的音乐声中完成演出活动。
三、传统与现代的结合 从公元前2世纪到公元17世纪初的三千多年里,历代的人们对汉字的书写进行了不懈的努力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系统的理论体系。晋代卫恒编撰《四体书势》时首次提出了“书体”的概念,即“汉兴,书家承余,垂妙极妙,继世而无绝”,其中就有“真” “草” “隶” “篆” “飞白”五种书体;宋人薛奕的《书律》中有“大楷 、小楷、行书、飞白、八分、篆、隶九体”之说。明代董其昌《画禅室随笔·论书》中说:“唐时书家多以篆隶之笔作行草,故能清而厚。”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以书入画”的创作技法基础。因此,我们在创作的过程中要吸收传统精华、运用现代观念来诠释我们的审美追求和精神内涵。